梁山街道发[2010 ] 29号
梁平县梁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民委员会,街道内各中小学、街道直属单位:
根据《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平县2010年普通中小学及职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梁平府发〔2010〕35号)的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本街道辖区201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凡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街道内小学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全部安排相对就近入学。部分初级小学因招生过少不便单独开班时,应开办复式班解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问题;各小学均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初中招生
201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必须全部安排到初中学习;未满16周岁的校外往届小学毕业生应尽量动员到初中学习;16周岁及以上未完成“普九”学业的校外青少年也可以到初中学习。
二、入学依据
以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法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以国土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或有法律效力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或自建房的施工许可书及竣工合格书,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确认监护人的法定住所;同时,以公安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户口簿(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确认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法定关系。5月28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及户口簿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学校据此征订免费教科书,过期不报者将无法保证免费教科书),学校验审无误后收取复印件备查。
三、招生片区
根据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片区具体划分如下:
(一) 小学招生片区
力帆小学北池校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时代村,迎水村。
力帆小学天竺校区:上八村,大福村,沙坝村,土桥村,东山村(原九道村)。
实验小学:南华社区,大众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东明村,驻梁部队。
梁山小学大众校区:大众社区第2、第3居民小组,石马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白沙村,石马村。
西苑小学西池校区: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西池堰社区第1至第6居民小组,石马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群益村、罗汉村,西池村,东山村(除原九道村),清都村。辖八角村小,招收八角村学生。
经与县教委协商,西池堰社区第7居民小组(原大河社区第1居民小组)由梁山小学城西校区招生。
阳光学校、通备文武学校在梁山街道范围内自主招收小学新生。
各校本部在招生工作中,必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严格按班额规定招生,决不允许出现大班额现象。
(二)初中招生片区
第一中学:在梁山、双桂街道范围内自主招收初中新生300名。
实验中学:大众社区,南华社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石马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时代村,沙坝村,上八村,白沙村,东明村,大福村,土桥村,驻梁部队。
梁山初中: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石马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西池堰社区(含现西池堰社区第7居民小组即原大河社区第1居民小组),石马村,群益村,西池村,罗汉村,迎水村,东山村。
经与县教委协商,八角村、清都村由城西初中招生。
通备文武学校在梁山街道范围内自主招收初中新生。
四、其它情况的入学
经与县教委协商,外来务工经商就业的农民子女凭家庭户口簿、社会养老保险证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证明),小学安排到梁山小学城西校区,力帆小学天竺校区入学,初中生安排到城西初中入学。
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视其情况送县特殊教育学校或本街道普通学校入学。
五、报到注册
(一)报到注册时间:
各学校根据县教委统一安排的时间,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及户口簿到各片区的招生学校报名登记;招生学校验审无误后收取复印件备查,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各招生学校必须如实登记并准确录取新生有关基础信息。
(二)下列学生不能取得县教委认可的有效学籍:
(1)未满6周岁入学的小学新生。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未经县教委许可在招生片区之外招收的新生。
(三)未取得有效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相关政策。
(四)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到非指定学校入学或借读的中小学生,按县教委制定的《中小学学籍异动管理办法》,经县教委审批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六、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根据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政策规定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法定住所在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七、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各社区、村民委员会及招生学校要广泛宣传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各社区、村民委员会要与招生学校一道,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登记、报到注册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动员辍学学生返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梁山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招生 通知
送:县政府办、县教委
梁山街道综合科 2010年5月21日印
(共印40份)